主要是发行人定位为中高端产品,附加值较高;发行人产品自产率高,除铸件、锻件、轴承等外购外,产品的粗加工、热处理、精加工等由发行人自行完成,有效地控制了制造成本;同时发行人加工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加工经验,生产效率较高;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2007年至2009年发行人每年科研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为4.59%,有效地保证了发行人承接技术要求较高、毛利率高的大型非标齿轮箱产品,并按模块化方式组织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确保了发行人获得较高的毛利。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贡献较大的产品主要是模块化减速电机、大功率重载齿轮箱和模块化高精减速器。公司综合毛利率2009年比2008年下降1.2个百分点,造成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为了扩大在建材、电力、起重行业的市场份额,以应对冶金行业市场需求下滑,发行人相应调整产品价格体系,尤其在2009年二、三季度接受了一批价格低于以往的合同,该等合同开始在2009年四季度交货并确认收入,由此造成四季度产品毛利率比前三季度有所下降;同时,因大功率重载齿轮箱项目于12月投产,大功率重载齿轮箱原有设备搬入新厂房(2007年购置土地),增加搬迁费用,并随同新设备投入使用,新工装、刀具等低耗品相应投入。
2009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即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09年10月22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止)可行权共2,179,125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盛学龙先生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2,812,500股,将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0年8月23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8%,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09年7月1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于2010年6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3号),
六、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4,281.25万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0年8月23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0年8月23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七、备查文件1、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上备查文件与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并置备于公司及主承销商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阅。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相关公司股票走势上实发展10.48+0.656.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17日、18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一)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二)新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投资者可持农行金穗卡、招行一卡通和工行借记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三)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甲方的权利①、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②、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③、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④、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⑤、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⑦、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⑧、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⑩、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发行A股的相关工作。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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