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广州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西南证券、兴业证券、宏源证券、国盛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财通证券、齐鲁证券、国联证券、爱建证券、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财富证券、天相投顾、广发华福证券、方正证券、财达证券、中信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华龙证券、华安证券、天风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020-83936180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19024;C类:519023)、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5)、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307)、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6)、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0113)和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19027)的代销机构。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将利用东力机械部分空余场地,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国际高精尖风电齿轮箱加工设备和检测设施。本项目的实施是针对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及时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件风电齿轮箱,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目前国内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不足的状况,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项目核心产品为1.5兆瓦风电齿轮箱和2兆瓦风电齿轮箱,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为34,900万元,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8,2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5,6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为24,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00万元。从项目财务分析看,本项目总投资34,900万元,项目投产后第三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新增销售收入4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7,800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4%。从产品的市场及项目经济效益等方面分析来看,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财务经济效益,项目可行。(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1、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12.312008.12.312007.12.31资产构成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万元)(%)(万元)(%)(万元)(%)流动资产46,625.7138.2649,289.4554.0143,037.0260.21固定资产62,914.4551.6326,123.6428.6319,097.6226.72在建工程1,693.281.398,118.308.91,527.362.14无形资产6,991.435.747,133.557.827,202.4710.08资产总计121,852.1010091,257.9310071,478.68100流动负债47,538.8339.0134,058.2437.3220,818.1129.12非流动负债15,707.8112.895,000.005.485,000.007负债总计63,246.6551.939,058.2442.825,818.1136.12所有者权益58,605.4548.152,199.6957.245,660.5663.88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2009年2008年2007年项目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增长增长增长营业收入53,429.231.34%52,723.6134.34%39,247.5726.77%其中:主营业务收52,042.82-0.49%52,301.1533.63%39,139.0726.69%入其他业务收入1,386.41228.18%422.46289.36%108.564.93%营业利润8,494.361.15%8,397.6636.40%6,156.6448.27%利润总额9,649.46-5.17%10,175.9843.99%7,067.2448.35%净利润8,205.76-1.60%8,339.1349.00%5,596.853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8,231.96-1.28%8,338.7348.85%5,602.1041.29%者的净利润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009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即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09年10月22日起至2010年10月21日止)可行权共2,179,125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盛学龙先生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
非国宁波德斯瑞投资有限公司有法人14.4832,255,0003,750,0001234境内自然5许丽萍人6.0613,500,00013,500,0006境内自然宋济隆人6.0613,500,00013,500,000境内非国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3.147,000,0007,000,00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2.696,000,0006,000,000有法人境内非国7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2.475,500,0005,500,000境内非国8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2.475,500,0005,500,000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境内非国9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法人1.914,255,9983,000,000中国银行-易方达中小盘股境内非国10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有法人1.884,199,9731,000,000(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姓名本公司任职情况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1许丽萍董事13,500,0007.50%13,500,0006.06%2宋济隆董事长、总经理13,500,0007.50%13,500,0006.06%合计27,000,00015.00%27,000,00012.12%(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开国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项目协办人:金涛经办人员:陈默、邓昭焕联系电话:021-23219000联系传真:021-634116272、发行人律师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国建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1楼经办律师:徐军、顾海涛联系电话:021-68869666联系传真:021-688693333、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弟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经办会计师:朱伟、张建新联系电话:0571-85800479、0571-85800446联系传真:0571-85800465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前,截至2010年7月2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比例(%)(股)股份数量(股)境内非国有1浙江东力集团有限公司法人41.2574,250,00074,250,000境内非国有2宁波德斯瑞投资有限公司法人17.9232,255,0003,750,0003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43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3(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15"。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六、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根据《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暂停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关于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在申购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1日生效,根据《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新华行业周期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银行14.19+0.312.23%华夏银行12.16+0.111%建设银行4.82+0.040.84%工商银行4.18+0.030.72%农业银行2.69+0.000.00%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0年8月2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场外及场内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简称: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基金代码:519095)。重要提示: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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