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2)70.4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2,150万股计算);(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33,96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8.98倍。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92,45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0年8月13日在《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址(www.ewpt.cn)查询。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7、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43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3(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15"。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广州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安信证券、中投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西南证券、兴业证券、宏源证券、国盛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财通证券、齐鲁证券、国联证券、爱建证券、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财富证券、天相投顾、广发华福证券、方正证券、财达证券、中信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华龙证券、华安证券、天风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020-83936180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2)发行人负债构成主要是流动负债,2007至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43%、34.00%和35.79%,总体负债水平合理。(3)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断扩大生产规模。2、公司的偿债能力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表所示:财务指标2009年/2008年/2007年/2009.12.312008.12.312007.12.31流动比率0.981.452.07速动比率0.520.741.1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793423.43利息保障倍数6.5411.718.66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463.8713,489.2110,318.20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指标适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定增长,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有较强的现金偿债能力。(1)2007年发行人流动、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当年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结存较多,2008年至2009年募集资金逐步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指标相应有所下降。(2)2008年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增加10.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5,500万元。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比2008年小幅上升。(3)发行人利息偿付能力较好,2008年利息保障倍数比2007年有大幅提高,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增长48.85%,而利息支出没有同比增长;2009年发行人因新增银行借款2.19亿元,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
(3)乙方的义务①、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②、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五、注意事项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3、为了保证此次分红的顺利进行和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10年8月20日暂停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自8月23日起恢复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4、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2008年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500万份,预留2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华星化工股票的权利,首次授予的5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14元。
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实行规范运作;⑤、对乙方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持续培训,强化其法律义务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确信其符合上市公司对该类人员的要求;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在发行上市后至保荐责任终止时的义务:①、持续督导乙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乙方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并就乙方是否持续符合上市条件提供意见;②、审核乙方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在发现有疑义时,及时向乙方指出;③、代表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进行沟通,参加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所有正式会谈。④、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2、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将利用东力机械部分空余场地,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国际高精尖风电齿轮箱加工设备和检测设施。本项目的实施是针对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及时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件风电齿轮箱,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目前国内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不足的状况,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项目核心产品为1.5兆瓦风电齿轮箱和2兆瓦风电齿轮箱,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为34,900万元,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8,2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5,6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为24,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00万元。从项目财务分析看,本项目总投资34,900万元,项目投产后第三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新增销售收入4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7,800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4%。从产品的市场及项目经济效益等方面分析来看,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财务经济效益,项目可行。(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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