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43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3(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15"。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一)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二)新华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投资者可持农行金穗卡、招行一卡通和工行借记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三)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等。(四)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近三年营业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48.27%、36.40%和1.15%。2008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增长49.00%,其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在于期间费用率下降和实际税率的下降:2008年三项费用率均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尤其是管理费用率,下降了2.45个百分点;2008年发行人实际所得税率从2007年的20.80%下降到18.10%。2009年净利润同比下降了1.60%,主要原因有:政府补助减少,使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08年减少了633.11万元,下降了33.30%;同时,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增加了坏账准备,使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了259.30万元,同比上升了71.25%。2、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产品类别2009年2008年2007年模块化减速电机39.99%39.65%43.71%大功率重载齿轮箱27.12%28.42%31.71%模块化高精减速器28.78%--小型减速机19.39%31.46%37.54%电机30.57%31.38%34.95%配件38.49%41.21%55.08%综合毛利率33.21%34.41%38.84%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30%以上,高于2008年全行业13.34%的平均水平(数据来源于前瞻商业资讯有限公司2009年5月《中国减速机制造行业产销需求与战略投资分析报告》)。
(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经本保荐人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发行过程符合法律的规定,发行过程中各方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销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业务系统(上证基金通)办理相关业务的有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和赎回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6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一、基金销售机构
2008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8年10月22日。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手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4)乙方的权利①、有权要求甲方就议定或法定事项提供专业咨询。②、有权要求甲方在从事保荐业务时,不得干预和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5)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①、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②、甲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并至少每个季度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甲方在调查中发现乙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③、甲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应至少对乙方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代表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3、上市推荐意见
(2)甲方的权利①、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②、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③、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④、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⑤、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⑦、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⑧、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⑩、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发行A股的相关工作。
早在8月13日,就有股市博客刊登所谓的“内幕消息”,称“佛山照明(000541):下周公告投资1亿元做锂电池项目”。上周末,这一内幕消息在数十个股市博客中流传。而昨日的公告,证实了这一说法。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644号文核准,自2010年7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8月1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德勤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工商银行4.18+0.030.72%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540,574,166.3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540,574,166.39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3,922.99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3,922.99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8月1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6,61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540,598,089.38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2010年8月13日通过代销渠道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000,400.01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根据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认购费为1,000元),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7.40%;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739,479.01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1.25%。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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